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每月微案”警醒教育,秉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律、以案促治的目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每月微案】第二十六期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的问题
董某,中共党员,2019年至2023年,在担任某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下属王某某等人所送礼品礼金。其中,2019年春节前,收受虫草100克、其他土特产及现金5000元;2020年春节前,收受高档香烟2条、其他土特产及现金5000元;2021年至2023年,每年春节前均收受高档白酒2瓶、其他土特产及现金人民币1万元。
经审查调查,董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二: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的问题
郑某,中共党员,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在担任某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赠礼品、礼金及消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6.8万元;期间,其还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下属所送红包共计8000元。2020年2月至3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郑某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赠一次性医用口罩700个,价值人民币1280元。
经审查调查,郑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案例三:违规赠送礼金和其他礼品的问题
顾某某,中共党员,2018年中秋节前至2023年春节前,在担任某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为与该县公安分局原民警李某等7人拉近关系,以便获得关照,先后多次送给7人现金共计2.58万余元、购物卡3万元以及烟、酒、手机等财物。
经审查调查,顾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四:违规用公款赠送礼品
盖某,中共党员,2017年至2022年,在担任某县下辖城关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决定或者同意使用公款购买价值50余万元的葡萄酒、工艺品等土特产,并在外出考察、学习或者接待来城关镇检查、考察、学习人员过程中送给相关人员。
经审查调查,盖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示意义】
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往往披着传统礼数中“礼尚往来”的外衣,实质却成了滋生腐败的起点。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重侵蚀党的纪律底线和政治生态,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迷惑性和腐蚀性。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守廉洁底线,坚决拒收非分之礼,以端正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