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每月微案”警醒教育,秉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律、以案促治的目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每月微案】第二十四期
——联系服务群众方面问题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接诉即办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对群众合理诉求敷衍塞责的问题
赵某,中共党员,某社区居委会干部。2019年9月,其在负责“接诉即办”工单时,对居民王某反映的社区楼道内存在电线乱拉乱接、电动车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问题,未按规定程序认真办理,反而安排口音较重的工作人员将其编辑好的回复内容通过电话宣读给王某。后续沟通中,赵某对王某的提问置之不理,其不当言论更被录音并上传至互联网传播,引发负面舆情,导致相关部门收到相关投诉举报40余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审查,赵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窗口服务单位庸懒散慢,漠视侵害群众的问题
林某,中共党员,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该中心自成立以来,群众对其“办证难、办证慢”问题反映强烈。在省、市有关部门明确要求整改,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林某进行约谈的情况下,该中心仍消极应付,一味强调客观困难,未采取实质性整改措施。林某更是擅自决定,对办证窗口实施每日限号50个,导致出现“哪怕闲着,没有号,也不受理登记”的情况,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此事经媒体曝光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经审查调查,林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案例三: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对群众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问题
齐某某,群众,某区民政局工作人员。2022年4月,其在办理一例残疾人救助金审核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张某故意拖延,并在收受其香烟、加油卡后方予办理。此外,2018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其经办的57件服务审批事项,平均用时达98天,严重违反上级部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要求,且其中有15件未尽一次性告知责任,导致群众办事多次往返,造成不良影响。
经调查,齐某某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警示意义】
上述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须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明纪律、依法用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