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业务:涉及人的生命医学研究伦理审查
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联系方式:023-68252639
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申报材料:
核心申报材料清单:
1. 研究方案及相关文件
研究方案
需包含研究背景、目的、方法、样本量计算、统计分析方法、风险控制措施等。
研究方案版本号及日期
需注明版本号和修订日期。
2. 知情同意文件
知情同意书(含版本号)
内容需完整、易懂,明确告知受试者权益、风险、受益及退出权利。
知情同意过程说明
描述获取知情同意的具体流程(如弱势群体监护人同意机制)。
3. 研究者资质文件
主要研究者(PI)简历及执业资格证明
需证明PI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研究经验。
研究团队成员名单及GCP培训证书
所有参与人员需完成伦理与GCP培训。
4. 科学性论证材料
科学性审查意见书
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指定专家出具,证明研究设计的科学合理性。
前期研究基础
如文献综述、预实验数据、动物实验报告等。
5. 风险与权益保障文件
风险预案及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的不良事件制定处理流程。
受试者补偿/赔偿方案
明确损害发生时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及资金来源。
6. 伦理合规性文件
利益冲突声明
研究者需签署声明,承诺无商业贿赂等利益冲突。
隐私与数据保密措施
说明数据采集、存储、销毁的保密方案。
7. 其他必备材料
经费来源证明
确保研究资金充足且来源合法。
机构资质文件
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证明等。
生物样本/数据来源合法性证明
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需提供合规采集证明。
办事流程:
1.申请:申请人填写资料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医院一院509办公室。秘书完成形式审查后,确定2位委员为主审委员。审查方式有会议审查、简易审查和免除审查。
2.30天内召开伦理审查会议,PI准备PPT汇报,由主审委员提问,其他委员也可针对疑问提问。
3.会议审查结束,委员们投票,如批准,5个工作日内出具伦理审查决议。
4.PI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传信息,实验开始后12个月内PI向本委员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秘书审核确认送审文件的完整性,主要研究者已在研究进展报告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发送受理通知,确认审查方式。定期审查选择两名主审委员。优先选择该研究初始审查的主审委员。
5.研究完成审查
受理送审文件的完整性,并确认主要研究者已在研究完成报告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准备审查方式的选择;
采用简易程序审查,审查决定为同意研究完成;
以“伦理审查意见”传达审查决定;
存档文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