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等咨询与办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4 点击数量:0

办理业务:学生社团年度审核

主管部门:团委

联系方式:

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学生

申报材料:

1.《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确认书》

具体要求:专业指导老师和行政指导老师亲笔签名,挂靠单位团委书记亲笔签名,挂靠单位团委鲜章。

2.《学生社团负责人公聘表》

具体要求:学生个人信息真实完善,前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签章,专业指导老师和行政指导老师亲笔签名,挂靠单位团委鲜章。

补充说明: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办事流程:

一. 学生社团组织换届

1. 学生社团自行召开会员大会,进行组织换届,民主票选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并委任各部门管理工作人员。

2. 学年期末,由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收集核心成员信息,并填写《学生社团负责人公聘表》,由前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 挂靠单位审核报批

1.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应重新征求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意见,确认指导和挂靠关系后,填写《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确认书》,由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团委书记亲笔签字后,加盖挂靠单位团委鲜章。

2.由前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公聘表》,应提交至指导老师处签字,并加盖所在挂靠单位团委鲜章。

三. 学生社团服务中心审核公示

1. 信息完善且完成前置操作的《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确认书》和《学生社团负责人公聘表》,应于每学年开学后15天内,提交至圆顶校团委417办公室。

2. 未能按时完成学年审核的学生社团,除特殊原因外,将不予进行学年注册。

3. 学生社团服务中心收集并核对全部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指导老师、学生负责人信息后,将于“西南大学学生社团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中进行无限期公示。

办理时间:周二下午收取材料,校团委417办公室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