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业务:学生社团活动申请
主管部门:团委
联系方式:
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学生
申报材料:
1.学生社团活动策划案
学生社团活动策划应该与学生社团服务中心模板文件格式相同:策划主体要求有完整的格式,即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时间地点和活动流程、人员安排善后及活动经费预算表等内容,如有物资的购买等需要在策划后面附上附表,大型及校外活动必须要有紧急预案和保险证明。
2. 活动审批表
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均需提交,由挂靠单位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挂靠单位团委鲜章。
3.活动预算审批表、结算审批表
凡是有活动预算,均需提交《活动预算审批表》和《活动结算审批表》,由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挂靠单位团委鲜章。
如需由校团委报账,则需与结算表同时提供相应发票。
4.场地借用证明
学生社团借用所在挂靠单位的场地和教室,由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自行安排。其余情况应提交场地借用证明或租赁凭证。
5.安全责任承诺书
预计活动参与人数在150人及以上的活动、校外活动以及体育竞技类活动必须填写安全责任承诺书。
6.保险证明
大型活动、体育竞技类活动的所有参与人员以及校外活动参与的校内人员必须购买保险并出示凭证。
7.商业合作协议
有赞助商对学生社团活动提供资金或礼品支持的,应与赞助商提前达成一致并签署学生社团服务中心提供的商业合作协议。
8.非商业性质活动承诺书
有赞助商对学生社团活动提供资金或礼品支持的活动以及义卖活动需要填写。
补充说明:1.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应至少提交学生社团活动策划案和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其他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2.学生社团合办活动应共同提供一份策划案,分别提供两份审批表。
办事流程:
1.学生社团在准备好相关活动材料后,交由指导老师审核,指导老师审核无误后交由挂靠学院签字盖章;
2.社团负责人于活动举办前1-2周,将纸质活动材料交至校团委417办公室,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完成线下活动材料的审批;
3.若需进行场地申请,须在活动审批通过后由指导老师按相关流程进行申请,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申请;
4.活动举办期间,需对活动现场进行管理和拍照留档;
5.活动若有预算,须在活动举办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结算表及相关报账材料;
6.学生社团服务中心将记录材料提交和活动进行情况,并负责后续报销事务。
办理时间:周二下午(其余时间,办理地点:校团委41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