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每月微案”警醒教育,秉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律、以案促治的目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每月微案】第三十三期
———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曹某,某县县委书记。在推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追求“视觉政绩”“面子工程”,脱离城市发展规律和群众实际需求,将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大型景观广场、奢华城市大门等地标建筑,过度追求高规格、高颜值,严重忽视实用功能和民生效益;同时,项目建成后运营维护成本高昂,实际使用率极低,群众反映强烈,造成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和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二
吴某,某市副市长。在推动产业发展过程中,为快速凸显个人政绩,急功近利、寅吃卯粮,不顾地方财政薄弱的实际,盲目上马园区改建、道路拓宽等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通过融资平台举债、国企垫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同时,绝大多数项目建成后未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不仅未能带动地方发展,反而形成巨额债务包袱,严重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警示意义】
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突出表现,本质是党性不纯、宗旨意识淡化,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此类行为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加重财政负担,更易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地方发展根基,最终削弱党和政府公信力,危害事业长远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杜绝重面子轻里子、重当前轻长远的错误倾向,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以务实担当的实际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