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微案】第一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之公款吃喝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3 点击数量:120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每月微案”警醒教育,秉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律、以案促治的目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每月微案】第一期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之公款吃喝

 

案例一:违规聚餐,再小的钱也花不得

天津某高校某研究院在年终总结会后组织职工聚餐,消费1226元,通过虚构业务内容从招待费等科目报销;次年年终总结会后再次组织职工聚餐,餐费与该研究院某入驻单位餐费打包结算。时任院长刘某某对此负领导责任,受到党纪处分;副院长丰某某负直接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案例二:交流聚餐更要严守规矩

重庆某高校房地产管理处以职工春节团拜活动、科室集体活动等名义聚餐,共计花费1.31万元,从该处发展基金项目中报销。校机关党委委员、房地产管理处处长刘某某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案例三:公务用餐不合规,处分批评少不了

   北京某高校出版集团以召开会议、加班等为由,为出版集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等超标准购买盒饭花费6.10万元。后勤管理部主任王某某违反规定,擅自超标准公款吃喝,受到政纪处分,调离后勤管理部;出版集团领导班子失察失责,受到通报批评;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某被诫勉谈话;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