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每月微案”警醒教育,秉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律、以案促治的目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机关纪委【每月微案】第三期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违规接待典型案例
案例一:违规接待不整改,处分批评等着来
南京某高校后勤服务集团报销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费。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秦某某自任职以来发生的费用为1.63万元。以上违规报销的费用均未在学校历次公务接待自查自纠中进行整改。中央巡视期间,后勤服务集团退款10.07万元。秦某某受到党纪处分,后勤服务集团领导班子被通报批评;校长办公室主任、时任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尹某某被诫勉谈话;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
案例二:公务接待别胡来,不是私人请客吃饭
兰州某高校校长办公室在公务接待中超次数、超标准接待,存在接待用酒使用无登记制度、管理不规范问题,校党委委员、时任校长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陈某某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纪处分;财务处未严格执行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财务报销审核中把关不严,财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安某某受到党纪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案例三:接待标准超一点,处分不会少一分
南京某高校建筑规划研究院公务接待提供香烟或高档酒水。中央巡视该高校党委期间,建筑规划研究院设备所所长赵某等7人在校内餐厅用餐消费1412元,用公款报销。赵某受到政纪处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冯某某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政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