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每月微案”警醒教育,秉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律、以案促治的目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每月微案】第二十期
——政纪处分和非职务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拟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要求各单位9月28日前颁发完毕。教育部人事司下发通知要求各直属单位、直属高校9月18日前派专人到教育部人事司领取纪念章并于9月28日之前完成发放送达工作。
某高校未按照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及教育部规定时间,将纪念章送达离休干部叶某,且在2019年10月6日叶某去世前仍未送达,给叶某及家属造成了难以挽回的遗憾和伤害,给这项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严肃工作带来了不良后果,对学校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该校原党委副书记靳某,作为学校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老干部工作重视不够,组织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对分管的离退休工作实际执行上级要求属于监督检查,失职失责,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月,收到行政警告处分。
其他相关责任人一并被追责问责,受到相应处分处理。
案例二:醉驾问题
某直属单位某处室原党支部书记、处长李某,2021年12月26日21时许,在聚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时被民警查获。当日22时25分,医务人员抽取李某体内静脉血并留存,后经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1.8mg/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
2022年1月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2年3月,李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三:用微信传输有国家秘密标识的文件问题
某直属高校某学院教师宋某,2021年3月,因工作需要,按流程申请了学校某材料复印件,该材料有“秘密★5年”标识。宋某将复印件扫描后通过微信发给某科研机构,后被该科研机构保密办检查发现。保密办联系宋某,宋某随即向学校保密办、学院领导报告了上述情况。
宋某通过微信传输有国家秘密标识的文件,违反保密工作纪律,失职渎职。
2021年10月,宋某收到行政警告处分。